貴州甕福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甕安縣新材料及電子化學品項目220KV用戶變新建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的澄清回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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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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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甕福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甕安縣新材料及電子化學品項目220KV用戶變新建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的澄清回復(2)
各投標人:
本項目收到潛在投標人提出的澄清,現就有關澄清問題答復如下:
問題一:招標文件及合同范本里未提及甲供設備材料購置費的稅率,請發包人明確甲供設備材料采購工作是否包含在招標范圍及報價范圍;如包含,請明確該項費用稅率。
回復:甲供設備材料采購工作不包含在招標范圍;甲供設備材料為暫估價,報價按投標報價表格式—匯總表暫估金額計列投標報價。
問題二:招標文件提出的數字化交付技術規格書中的格式及要求,經我方認真研究,目前我方僅能按照《35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數字化移交標準(試行)》版本(格式為*.GIM)提供相關數據,詳見附件。請發包人明確該數據格式是否滿足招標要求。
回復:該數據格式(*.GIM)滿足招標要求。